教育部曝光7起师德失范案例 11部门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建家长学校

4月11日,教育部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性骚扰学生、有偿补课、发表错误言论等问题。…

   4月11日,教育部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性骚扰学生、有偿补课、发表错误言论等问题。教育部等11个部门发布《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21—2025年)》,规划指出,在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教育企业动态方面,智杰教育获Pre-A轮融资,小音咖全资收购VIP陪练;科大讯飞、第一高中教育集团、佳发教育发布最新财务业绩;流利说启动退市程序,好未来披露出海进展……更多教育行业新鲜事,详见下文。

  政策 | 八部门启动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11部门推动中小幼建立家长学校

  教育部等八部门启动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教育部召开介绍《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有关情况的发布会,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改革部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实施优师计划,由教育部属师范大学和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每年为脱贫县、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培养本科层次师范生,对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上实行特殊支持,“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强培养,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

  目前,有215所师范院校、500多所非师范院校参与教师培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将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50所左右师范院校加强教学科研设施建设。同时,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加强一流师范大学群和一流教师教育学科群建设,这是师范教育的“高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整体性”,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聚焦薄弱师范院校建设,由高水平师范大学和地方高水平师范院校一起,以组团方式帮助30余所薄弱师范院校加强人才队伍、学科建设,促进师范教育的协同发展、整体提升。

  重引领,完善高层次教师人才培养机制

  目前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基本满足需要,但是高学历层次、教育家型教师相对缺乏。强师计划提出,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推进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推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工作。在职发展方面,实施教师精准培训改革,完善自主选学机制,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让教师有身边的、高水平的专业发展支持力量。

  促均衡,强化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将实施优师计划,由教育部属师范大学和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每年为脱贫县、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培养1万名本科层次师范生,这些师范生学习期间享受“两免一补”(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全部到定向县任教。对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上实行特殊支持,“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总量控制、比例单列。让乡村教师安居乐业,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住房保障力度,努力实现乡村教师在学校有周转宿舍、在县城有稳定住房。

  抓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治理水平

  此外,将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推动教师队伍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在教师资格、入职、考核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深化职称改革,实行分类评价。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改进师范院校评价,强化师范院校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学科评估的师范特色,探索师范类“双一流”建设评价机制。开展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政府统筹,贯通教师职前培养、编制、职称岗位、考核评价、在职发展等各环节,推进教师队伍治理综合改革。

  赋动能,推进教师队伍数字化建设

  目前教育部正大力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一方面将完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教师专业发展相关功能,另一方面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行动,提升教师的数字素养,帮助教师掌握并使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实现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学生“同上一堂课”、教师共同“备好一节课”。同时,多渠道开发汇聚优质的教师数字化学习资源,让更多教师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共享优质教育教学、教师研修资源。

  11部门: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

  近日,教育部等11个部门发布《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规划明确,到2025年,要更加完善制度体系,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数量明显增加,稳定规范专业的指导服务队伍基本建立,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机制更加健全,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发挥更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规划指出,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健康教育服务、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等。探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地制宜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形成有地方特色、有群体适应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

  规划指出,在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在规范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方面,

  规划还指出,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所站、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年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在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机制方面,要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

  规划明确,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协同育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实验区、创新实践基地作用,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机制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和做法。

  曝光 | 教育部曝光7起师德失范案例 涉性骚扰、体罚学生等

  4月11日,教育部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性骚扰学生、有偿补课、发表错误言论等问题。

  7起案例中,有两起涉及性骚扰学生,包括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以及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有两起涉及体罚学生,分别为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罗学校教师姚某某体罚学生问题、海南省东方市思源学校副校长符某某体罚学生问题;另外三起分别为:浙江省金华市湖海塘中学教师李某、金华市第四中学教师杨某某、邵某某有偿补课问题,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职业中专教师李某某教师资格证造假问题,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圣克弗斯幼儿园教师宋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教育战线要严把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述负责人要求,完善师德激励、奖惩、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招聘引进、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相关工作首要要求。对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依规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法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

  附:7起案例详情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8年9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21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查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

  二、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高某多次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此外,高某还存在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高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责令其所在学院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浙江省金华市湖海塘中学教师李某、金华市第四中学教师杨某某、邵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李某、杨某某、邵某某参与校外违规有偿补课。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李某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杨某某、邵某某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降低2020学年学校发展性考核档次。

  四、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职业中专教师李某某教师资格证造假问题。2021年10月,在教师资格注册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2016年11月的教师资格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调离教学岗位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五、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罗学校教师姚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0月至11月,姚某某多次对学生进行体罚。根据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作出解聘处理。对武罗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理。

  六、海南省东方市思源学校副校长符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1月,符某某对3名欲翻墙出校游玩的学生进行体罚,惩戒过当造成学生受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符某某撤销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处分,免去副校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十级降至十一级。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

  七、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圣克弗斯幼儿园教师宋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21年11月,宋某在网上发表涉疫情防控错误言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宋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要求其所在幼儿园限期整改,对幼儿园园长进行批评教育。

  监管 | 中共中央 国务院:推进教育培训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围绕教育培训、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完善纠纷协商处理办法,同时提出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主要目标是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意见》表示,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方面,《意见》提到,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完善纠纷协商处理办法。在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方面,《意见》指出,要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在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方面,要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教育部: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

  针对当前部分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和程序不完善、盲目扩张现象突出,监管不严格、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作出规范要求。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调校外教学点是高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依托和服务延伸,其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高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关系高校的品牌声誉。要求高校高度重视本校校外教学点的设置与管理,压实办学主体责任,指导校外教学点落实教育教学有关环节,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和纪律约束,严格招生宣传、学籍、收费和经费使用等管理,确保在高校治理能力范围内有限设置校外教学点,并能管得住、管得好。

  二是严控校外教学点设点数量范围。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以及地方人才需求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慎重选择设点单位。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特别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聚焦“一流”,主动减少校外教学点数量,确有设置需要的高校应做好总量控制,原则上数量只减不增。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可跨省设置校外教学点,由教育部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地方高校原则上应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置校外教学点,因承接对口帮扶、行业紧缺人才培养任务或列入“双一流”建设计划的地方高校,可通过有关程序跨省设置校外教学点、开设相应的优势专业。设点单位原则上应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确有需要,高校也可在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置校外教学点,但仅限招收该企业内部职工,不得面向社会招生。高校开展送教上门等合作办学,应纳入校外教学点管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保留条件良好、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实施成人文化教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取得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作为设点单位,总体数量只减不增。

  三是明确条件程序。明确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设点单位职责分工,各地各高校根据《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开展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各地可根据本省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本省校外教学点管理要求,并对高校提交的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进行严格评议,重点关注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办学条件是否达标、开设的专业与当地人才培养需求是否匹配等。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高校将校外教学点建设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归口管理,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及时堵住风险漏洞。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已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加强日常监管和质量监测,建立健全校外教学点准入、评价、奖惩、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要建立“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惩戒,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买卖生源、代学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起各地各高校按照《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开展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对于已备案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学点,给予2年过渡期进行整改。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推动各地各高校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管理,确保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职教 | 栗战书调研职业教育法修订 人社部引导机构培训紧缺职业技能

  栗战书: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安徽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职业教育法修订进行调研。

  栗战书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推动解决职业教育中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基础,真正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让更多青年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栗战书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调研时指出,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实践性。要把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作为基本的办学模式,因地制宜地丰富校企合作方式,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让学生们在实际劳动中增长才智、提升技能。要继续提高办学能力、教育水平,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在广大学生中大力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栗战书和调研组成员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召开座谈会,并就一些关注度高的问题,同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作出回应。

  一是新增教育经费要更多地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据了解,在全国有的地方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偏低,有的地方配套保障跟不上,就用学校上缴的学费收入、社会服务收入来冲抵生均经费,这是不行的。现在的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专门作了禁止性的规定,并明确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多种渠道筹措经费。

  二是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要加强支持和鼓励。中央文件规定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企业教育费附加,还出台了“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但因企业作为办学主体的政策归口不明确,许多优惠政策落不到实处,实效性还没能充分显现。对此,修订草案作出规定:“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代表提出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企业冠名班”“定向培养班”等特色专业给予补贴,这在实践当中可以研究探索,关键是遵循市场机制和规律,找到适合校企双方互利共赢的办法。

  三是促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横向融通。修订草案在“职业教育体系”等章节中,作出了细化规定和安排。职校代表呼吁建立全国统一的“职教高考”制度,加快发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目前,包括安徽省在内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可以继续积累经验。”

  四是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现在,社会上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仍然不高,不少人觉得职业教育“矮人半截”。考虑这一实际情况,修订草案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还规定职业教育活动周、开展职业教育公益宣传等,多措并举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职教理念,真正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

  人社部:引导社会机构开展市场紧缺职业技能培训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引导社会机构开展市场紧缺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机构,开展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

  因地制宜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常态化举办线上招聘活动。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通知》明确了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系列重点工作:

  一、优化信息发布服务,摸清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途径广泛发布,推动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多点联动发布。

  二、优化招聘组织服务,因地制宜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常态化举办线上招聘活动,运用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新型模式,探索开展“即时快招”,实现“周周有活动、日日有服务”。

  三、优化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动态更新重点企业清单,完善“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劳务协作机制、用工余缺调剂机制等,缓解重点企业招聘用工难题。

  四、优化涉企事项办理服务,完善就业、社保等涉企事项清单,实施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打包办服务,运用新技术手段精准推送用工政策服务信息,提升政策服务便利度。

  五、扩大技能人才供给,梳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引导社会机构开展市场紧缺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机构,开展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

  六、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指导企业科学设置岗位,制定招聘计划;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强化人文关怀,增强用工稳定性。

  七、加强求职人员引导,向求职者推荐正规求职途径,客观宣传解读就业形势,组织现场观摩等体验式就业活动,“点对点”推荐重点群体到企业应聘求职,引导求职者到企业就业。

  八、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九、构建多元主体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行业示范作用,向社会免费提供招聘用工兜底服务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志愿团队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企业高端服务需求。

  通报 | 北京一机构违规学科培训被暂停营业 焦作一机构被查

  北京丰台区一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被暂停营业

  4月8日,丰台“双减”工作区级专班办公室发布通报,蓝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被暂停营业。

  丰台“双减”工作区级专班办公室称,近期,根据丰台区“双减”专班暗访线索,石榴庄街道与属地市场监管所对蓝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发现该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通报显示,蓝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63180062939,法定代表人为杨旭华,注册地址在丰台区宋庄路26号院10号楼2层206。经查,该公司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据悉,“双减”政策出台后,丰台“双减”专班、街道针对该机构违规行为,多次进行检查和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指出,该机构依然我行我素,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联合检查组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进行暂停营业处理,约谈法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丰台“双减”工作区级专班办公室表示,希望各培训机构以此为鉴,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和“双减”政策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构建健康有序的培训市场秩序。

  焦作一培训机构被查 专人放哨、让学生躲天台

  日前,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接到家长举报“百纳国际艺术学校”疫情期间仍在进行线下教学。据举报人反映,该学校专门安排有人放哨,上课时间是每天早七点半至晚十点半。当有人去检查时,会立即安排学生躲到天台等地方,每个学生收费2-3万元。

  4月7日下午,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到该培训机构进行现场督察。经调查发现:该家长举报的情况属实,现场共发现有39名学生和4名教培人员在进行线下培训。在询问该培训机构负责人时了解到,该机构系解放区“名师培训中心”招录的学员租用“百纳国际艺术学校”场地进行无证培训。

  北京 | 69所中职校自主招生本周开考 到2025年每名教师至少修36学分

  北京69所中职校自主招生本周起开考,计划招生1.6万余人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到,北京共有69所职业学校参与此次自主招生试点;4月16日至25日期间,考生可持报名表及体检表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持报名表和体检表参加考试,只能报考1所学校

  根据规定,已参加2022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北京市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但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

  考生需在4月16日至25日期间,按照招生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和“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和体检表,往届生和外省回京考生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

  69所职业学校参与试点,共招生1.6万余人

  根据公告,此次参与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的学校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四个类别共69所学校,总共计划招生1.6万余人。其中,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招生人数最多,为700人,涉及招生专业20个。

  需要提醒学生的是,部分学校的部分专业有性别限制,同时部分学校为可走读学校。

  同时,北京教育考试院在公告中表示,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对所录学生前三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不接收转学生;四至五年级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中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五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可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前三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四至五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北京:到2025年,每名教师至少修满36学分

  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表示“十四五”期间,每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完成至少36学分的培训,新入职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上岗培训。

  办法适用于所有具有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都要修学分,其中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区教师培训机构、教科研机构等学校和机构的在职教师。

  办法要求,教师在五年内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36学分或特定要求学分的培训,并且截至2025年12月底完成规定学分的教师,由市教委统一核发教师培训结业证书。

  教师五年内完成的总学分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校本研修课程三部分学分构成。

  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部分,其中公共必修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总计不少于18学分。

  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修养”、“教育政策与理论”、“学生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四个主题, 总计8学分。其中 “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修养”主题计3学分、“教育政策与理论”主题计3学分、“学生发展”主题计1学分、“现代信息技术”主题计1学分。

  专业必修课,由市、区教委正式立项,以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为目标的学科课程类培训可定为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原则上按照10学时折合1学分计算。学分累计超过10学分的,超出部分的学分可折抵选修课学分。

  选修课程包括专题选修和自主选修,总计不少于6学分。教师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针对特定培训对象开展的各种拓展性、政策性、时事类专题课程,并按照一定主题,由教师个人选择学习的课程,其中包括网络学习、读书自学等,学习并合格后,原则上按照20学时折合1学分计算。教师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活动,每年不少于2.4学分,总计不少于12学分。

  办法明确,2021年及以后首次任教的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上岗培训,所在区或学校不得以其他类型的教师培训代替新入职教师上岗培训。新入职教师完成上岗培训后按办法规定参加相应的各种培训,平均每年获得不少于7.2学分。

  各地 | 上海发布体育机构设置标准 重庆学科机构压减率99.55%

  上海: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

  近日,为促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上海市体育局会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以传授和提升体育技能为目的,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面向中小学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通过线下方式面向学龄前儿童(3至6岁)实施体育类校外培训活动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和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培训活动的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不适用于《标准》。

  《标准》对培训场所、场地设施、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安排等通用条件进行了细化,形成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入行标准,引领培训机构强化培训业务的专业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重视场地设施的安全保障,以此促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设立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标准》明确培训业务范围,具备场地、设施、安全保障等条件,还应当符合《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沪教委规〔2022〕3 号)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向机构所在区的许可机关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业务范围应当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相匹配,包括培训对象(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等)、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体育培训项目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备注。按照“严格审批监管”要求,市体育行政部门定期公布体育培训项目目录。

  在培训场所方面,《标准》指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业务的,应当具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地)。以租赁场所办学的,应当与场所产权所有人或者其受托人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委托、承包协议,租赁或者使用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少于1年。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租赁或者使用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其他活动场馆,以及商场、公园等场所开展体育培训业务的,应当选取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安全场所、保障师生安全,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与业主或者其委托管理方明确场所安全防范责任、设施设备安全维护责任、人身意外伤害处理机制等事宜。

  在场地设施方面,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含培训点)线下培训场所的场地及设施,应当根据所开展的体育培训项目,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规模等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以及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相关规则。 体育培训场所教学培训场地面积不得少于培训场所使用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棋牌类体育项目学员人均面积应当不低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学员人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平方米(学员人均面积=教学培训场地面积/场上学员人数),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室内场地应当在主要位置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在从业人员要求方面,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校长(即营利性机构的经理或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含体育教育)管理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3以上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含体育教育)教学经验。有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含体育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者不得在决策机构任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专职执教、教研人员应当不低于机构执教、教研人员总数的50%。线下体育类校外培训,应当按照体育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每班次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每班次培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标准》还要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执教、教研人员应当具备与所开展体育项目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此外,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在培训内容方面,《标准》提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所开展的体育培训项目,具备科学、完整的培训课程体系和内容,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体育教育教学规律以及体育项目的运动规律,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等相匹配。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

  《标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标准》实施前设立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拟继续实施面向中小学生与学龄前儿童体育类培训活动的,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或者变更相关登记事项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设置标准》规定办理办学许可等手续;不符合《设置标准》等规定的,或者拟不再继续实施中小学生与学龄前儿童体育类培训活动的,应当停止开展有关培训活动,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上海市发布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股东、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以下统称“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与学龄前儿童实施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活动的(相关机构统称“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

  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50%

  《标准》提到,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选择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的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法人属性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营利性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注册资本。在正式设立时,注册资本应当缴足。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非营利性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为捐赠资金,以到账实有货币资金为准,应当履行法定验资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面向高中阶段的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全日制培训。培训点的办学内容不得超过所属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内容。

  在从业人员上,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线下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开立预收费专用账户,执行预收费银行定期划扣机制。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全日制培训的,不得跨学期收取预收费。鼓励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后收费。

  在培训内容上,《通知》提到,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规范培训材料的选用程序,选用的培训材料须为审核通过的培训材料或者正式出版物,选用境外培训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线上培训需要具备相关证明

  《标准》特别提到,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业务的,应当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自有或者租用的性能可靠的服务器,且服务器必须设置在中国内地;依法取得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含)定级备案证明和等级测评报告。

  线上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要向住所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具备相应权限的内容审查账号。线上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直播培训服务的,还应当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直播内容、防止信息扩散的技术能力。

  《标准》还要求,线上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平台应当具备信息储存功能。平台上的培训内容及相关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1年以上。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此外,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在教室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配备数据存储设施,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重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99.55%

  据华龙网消息,4月1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双减”工作监督动员部署会暨工作汇报会。据了解,重庆1545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1538家,其中转型1064家、注销或停办474家,压减率99.55%。

  为了做好“双减”工作,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总体工作方案,市教委出台校内减负、校外培训减负具体方案,市级有关部门单独或联合出台“双减”系列配套政策40余个,全面搭建起“1+2+N”政策体系。市教委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部分区县教育部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科,承担“双减”工作具体任务。

  重庆开展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专项整治,共排查梳理与“培训”“教育”有关的机构约2.6万家,开展联合执法8217次,处理违法违规机构1589家。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高收费专项治理,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登记为非营利性,出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了家庭教育培训负担。据估算,每年为30余万个家庭节省校外培训费用60余亿元。

  目前,重庆所有区县均已建立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的“5+2”全覆盖,参与学生达到300.16万人,学生参与率达到98.32%,排名全国前列。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占比降至0.98%,超大班额全面消除。

  同时,重庆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建。全市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占比超过80%。2021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比例达到符合交流人员的25.74%,优质师资交流比例达到24.73%。

  接下来,重庆将加大对“一对一”“高端家教”“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

  重庆还将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推动还未成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的区县加快成立,完善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并严厉打击恶意卷钱“跑路”等不法行为。

  河南: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

  4月13日,河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消息,日前,河南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根据《暂行规定》,在河南省范围内审批登记的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包括《暂行规定》发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

  《暂行规定》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监管原则,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教育、科技、文旅、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日常监管。

  采取银行托管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驻地县(市、区)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以现金和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形式收取的应全部归集至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托管资金可采用“一课一销”或按照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的原则进行资金拨付。

  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驻地县(市、区)内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不得用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保证金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地确定,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实行银行托管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应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进行监管。

  资本 | 智杰教育获Pre-A轮融资 小音咖全资收购VIP陪练

  护理类职业培训机构智杰教育获Pre-A轮融资,希达集团战略领投

  近日,护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智杰教育宣布获得Pre-A轮融资,由希达集团战略领投。

  智杰教育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成都。主要围绕医学类中职生群体提供学历提升、技能、就业等服务,业务涵盖职业资格、卫生职称、继续教育、全日制教育、技术实操等。其主要培训方向为家庭服务及大健康生活类专业,目前学校开设的培训项目有月嫂、育婴师、保育员、病患陪护、催乳师、产后恢复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等。

  公司在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南、广西等13个省市设有直营分公司,累积服务护士学员数量超50万人。

  智杰教育表示,未来将向全护理链数字化迈进,实现从“护理+职业教育”发展“护理+就业”、到“护理+康养”的全链数字化。

  线下音乐艺术品牌小音咖全资收购VIP陪练

  线下音乐艺术品牌小音咖宣布,近日已完成对VIP陪练的全资收购,正式成为VIP陪练的独资股东,收购金额未予披露。双方的合并,是“学”与“练”两个品牌的结合,也是线下与线上的融合。

  小音咖提到,小音咖联手VIP陪练,是基于共同的音乐艺术梦想而作出的一致决定,双方将充分优势互补,打通线上线下的产品和服务,共同履行以美育人的社会责任,用专业普惠的音乐美育,立足上海,服务全国。

  根据介绍,未来,学员将通过小音咖专业主课,由器乐老师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教学,掌握音乐演奏技巧;继而由VIP陪练的真人一对一在线乐器陪练,及时示范纠错,提升练习的效率。

  小音咖创立于2015年,可以教陪40多种全品类乐器的音乐艺术平台,专注于为4-16岁少儿提供音乐艺术辅导。此外,小音咖也拓展了艺术辅导、教学品质、教研体系、课后陪伴服务等体系。未来,小音咖将进一步完善“师、课、场、练、演”的完整音乐辅导体系。

  VIP陪练于2016年首创“真人一对一在线乐器陪练”模式,专注于解决6-16岁琴童的练琴问题。并于2020年推出一款智能乐器陪练APP——小马AI陪练,使音乐艺术普惠至更多区域。截至目前,VIP陪练的服务已覆盖全球超150个国家和地区。

  VIP陪练是以“练”切入的在线音乐教育,曾伴随着在线教育的发展迅速发展壮大,也引领了整个在线陪练市场。此前,VIP陪练融资到C轮,投资方包括老虎环球基金、腾讯、兰馨亚洲、金沙江创投、蓝驰创投、长石资本、北京华联长山兴等。

  此次双方的合并,可以看到可能因为艺术教育的特殊性线下不可或缺,也预示着经历了五六年的发展,在线音乐市场开始洗牌。

  财报 | 科大讯飞、第一高中教育集团、佳发教育发布最新财务业绩

  科大讯飞2021年营收183.14亿元,同比增长40.61%

  科大讯飞披露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2021财年,科大讯飞实现收入183.14亿元,同比增长40.61%,归母净利润15.56亿元,同比增长14.13%。

  2021 年公司新增相关研发费用 6.28 亿元,相关研发费用总额达28.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43%;新增销售费用 6.02 亿元,销售费用总额达26.8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9%,增加人员储备3301人。

  科大讯飞2021财年“根据地业务”占公司总收入超过50%。据其解释,“根据地业务”是指各个行业赛道中真正能够创造长期价值的业务,核心是满足社会刚需,在教育、消费者、医疗、汽车、智慧城市等领域均有涉及。

  此外,科大讯飞2022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出现21.34%的下降;营收35.06亿元,同比增长40.18%。

  科大讯飞对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下降做出解释,表示持股的寒武纪、三人行等因股价波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损失1.54亿元。

  第一高中教育集团2021财年净利3990万元,同比下滑51.3%

  4月13日美股盘前,第一高中教育集团披露2021财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业绩。财报显示,全年营收4亿元,同比增长13.7%;净利润为人民币3990万元,较2020年的8190万元人民币下降51.3%。

  2021财年业绩亮点

  总收入为4.002亿元人民币(6280万美元),较2020年的3.519亿元人民币增长13.7%。

  毛利为人民币1.265亿元(约合1980万美元),较2020年的人民币1.545亿元下降18.1%。

  营收成本为人民币2.737亿元(约合4300万美元),较2020年的人民币1.974亿元增长38.7%,主要是由于开设新学校以及扩大艺术和体育课程覆盖面而增加的工作人员费用。

  净运营费用为6600万元人民币(1040万美元),较2020年的5490万元人民币增长20.1%。

  销售和营销费用为710万元人民币(110万美元),较2020年的650万元人民币增长8.6%。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与2021年与开设新学校计划相关的品牌推广和营销活动费用增加。

  一般及行政开支为人民币6180万元(约合970万美元),较2020年的人民币5270万元增加17.4%。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与公司2021年3月首次公开募股相关的某些非经常性费用。

  政府拨款为29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较2020年的420万元人民币减少31.1%,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付款有所延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收益为人民币5070万元(约合740万美元),较2020年的人民币8170万元下降37.9%。

  终止经营亏损为人民币1090万元(约合170万美元),2020年为10万元人民币。

  净利润为人民币3990万元(约合630万美元),较2020年的8190万元人民币下降51.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提供管理服务的学校课程和公立学校的学生总数为21247人,比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20637人增加了3.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提供管理服务的学校课程和公立学校的学校课程总数为22个,比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21个增加了4.8%。

  第一高中集团预计,2022财年全年,持续经营业务的总收入在人民币4.80亿元至人民币5.2亿元之间,同比增长15%至24%。

  佳发教育2021财年营收3.69亿元,同比减少37.37%

  4月10日,佳发教育发布2021年度业绩报告,2021财年营收3.69亿元,同比减少37.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3万元,同比减少60.72%。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5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21%,销售费用58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

  佳发教育业务包括智慧招考、智慧教育和素质教育三大板块,目前,主要营业收入中智慧招考收入占比在60%以上,同时智慧教育收入不断增加,该部分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已上升30%左右。

  此外,财报显示,佳发教育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17亿元。货币资金金额为5.1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9.52%。

  机构 | 流利说启动退市程序 好未来披露出海进展

  流利说启动退市程序,4月8日起已暂停交易

  4月8日,流利说收到纽交所通知显示,纽交所工作人员已决定启动程序,将流利说的ADS(美国存托股)退市。4月7日纽约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流利说的ADS交易已暂停。

  公告显示,流利说已低于纽交所的持续上市标准要求,即上市公司连续30个交易日内平均市值至少维持在1500万美元。


公告同时提到,流利说有权要求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委员会对这一决定进行审查。纽约证券交易所将在完成所有适用程序(包括公司对纽约证券交易所法规的决定提出的任何上诉)后,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将流利说的美国存托股退市。

  好未来披露海外业务进展:升级硅谷分校中文课,拓展东南亚等分校

  据好未来公众号披露,好未来将调整升级硅谷分校的中文课,并筹备东南亚、北美、新澳等地区的分校。

  据介绍,好未来海外团队与当地高校合作,邀请认可中国文化、喜爱中国文化的应届毕业外国留学生加入学而思,进一步打造“让孩子了解传统文化”的中文课。

  此外,学而思硅谷分校与当地圣何塞公共图书馆(San José Public LibraryCA)合作开展中国文化公益项目。

  好未来表示,2022年会更加大力发展海外业务,目前在筹备中的分校以东南亚、北美、新澳地区、印度为主要方向。此前,好未来对内也提到,“未来五至十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好未来会持续地建立海外的商业模式、品牌认知和运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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